道德败坏,蹭疫情“钟南山”“李文亮”被抢注商标
发布日期:2023-03-21 浏览量: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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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出现了多起蹭疫情热度抢注商标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乱象的关注。恶意抢注商标背后已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商标代理机构和皮包公司相互配合、非法获利。2019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对这种行为作出了规制,进一步加重恶意侵权人的违法成本。
“钟南山凉茶”“钟南山壮功酒”竟被人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截至3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等商标法多个条款,依法驳回328件不良商标申请,准予申请人主动撤回866件。
自疫情发生以来,出现了多起蹭疫情热度抢注商标事件。一些商标申请者以投资、转卖商标获利为目的进行商标申请,导致恶意抢注、商标囤积。这背后已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有代理机构“携手”皮包公司,相互配合,不正当获利。
公司成立不到两年申请商标达1115件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以“钟南山”为关键词,检测到2月7日以来有19件申请商标。这19件商标申请涉及产品五花八门,包括化肥、凉茶、白酒、啤酒、日化用品、医药、医疗器械等8种产品。
使用李文亮医生全名申请注册的商标已达44个,其中一家做宠物用品的公司,两天时间内抢注了14个李医生相关的商标。
除了“钟南山”“李文亮”,蹭疫情热度的关键词几乎都被商标抢注者盯上:在中国商标网上,“零号病人”商标申请5件、“火神山”28件、“雷神山”26件、“瑞德西韦”2件。
2月7日凌晨,李文亮医生去世,当天就有公司申请注册“李文亮”商标。记者查询到,这家长沙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分别在3个类别申请注册了4个“李文亮”“文亮”商标。该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注册成立,几个月内共申请注册了76个商标。除“李文亮”“文亮”外,这些商标中不乏“叔本华”“汤若望”等人名。
在以“南山先生”为商标申请的20条信息中,申请者之一抚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月12日以“南山先生”申请注册商标。“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9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申请的商标总数竟多达1115件,涉及品类包括医药、食品、日化用品、家具、广告销售等。
事实上,恶意抢注商标乱象久遭诟病。去年8月,视频博主“敬汉卿”称,他已经使用了22年的真名被一家注册资金仅20元的电子公司注册成了商标。对方向他发送了一封《商标侵权通知函》,要求他立即停止使用“敬汉卿”这一称谓在各大平台发布作品,否则将面临巨额索赔。
“恶意抢注使得实际在使用商标的权利人利益受损,占用公共资源;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囤积则截断了这枚商标今后真正使用的可能性。”知识产权律师张静玉告诉记者,通常抢注或者囤积者都具有极灵敏的“嗅觉”,能够嗅到商标背后的经济利益,快速下手抢占资源,之后再通过倒卖获利。
花300元注册商标转手可卖百万元
“恶意抢注商标已形成灰色产业链,并且由来已久。”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商标法律事务部主任熊超律师说。
熊超介绍了商标恶意抢注的通常套路:企业发起申请,通过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递交材料,针对热点字词或图形进行抢注,之后在交易中高价倒卖。
另一种情况是抢先注册成功后,抢注人主动联系权利人要求有偿转让,或等权利人自己上门谈,否则将进行“维权索赔”。
“灰色产业链的前端通常是一个皮包公司,这种公司成立时间不长、注册资金少,而其背后是知产代理机构在远程‘操控’。”熊超说,整个链条中,皮包公司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相互配合,不正当获利。
批量抢注、待价而沽,这背后的利益“馅饼”究竟有多大?
“商标抢注的成本本身就非常低。”张静玉告诉记者,受理商标注册费,纸质申请收费为300元。如果是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一大类10个商品为270元。“也就是说,商标恶意申请人花300元就可以提交一个商标申请,一旦成功获批,就可能翻几百倍转卖。”
记者浏览一家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发现,少数“特惠资源”主要为标价5000元以下商标;有不少商标售价超过了百万元。例如,在“小食配料”类商标中,标价最高的一枚商标标价达805万元。
商标交易市场上并不缺买家。记者了解到,从申请“商标数字证书”,到进行网上申报,再到缴费、提交材料,一枚商标从申请到获批下证通常需要12个月。如果加上被他人提出异议申请的时间,这个时间成本会更大。“一些在先权利人从经济成本角度考虑,出钱购买商标更加省时省力。”张静玉说。
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
记者注意到,此次疫情期间,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违规代理的机构“出手”。北京对一家帮助企业抢注“火神山”“雷神山”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顶格罚款10万元;广东9家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受理涉疫情敏感词等36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申请,被立案调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也下发通知,提出各地将加快建立健全商标代理信用记录档案,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代理机构和个人信用档案,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张静玉认为,这给那些打商标注册擦边球的个人和机构敲响了警钟。
“对于商标恶意申请人来说,商标申请被驳回或者宣告无效,其损失的只是数百元申请费,而被抢注的在先权利人不得不通过异议、申请宣告无效、行政诉讼等程序拿回本属于自己的商标,给抢注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动辄成千上万元,同时也耗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资源。”张静玉说。
2019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在熊超看来,新商标法的一大亮点是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不过,熊超认为,实践中如何界定“恶意”还不明确,权利人在维权时,面临搜集证据困难的现状。
“我们在维权时,主要落脚点还是放在对方‘不以实际使用为目的’上。比如,一个文化咨询公司却在衣服、食物等品类上注册,从而推导出它没有实际使用这些商标。”熊超说,“不过,这个‘推导’出的证据往往比较抽象,不好把握。”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商标法将商标侵权法定赔偿数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同时,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针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力度都在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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