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建雍:注重“德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发布日期:2021-07-13 浏览量:2284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德治是通过道德建设来指导、教育、规范人们的行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乡村振兴需要通过物质财富塑形,精神铸魂来促进实现。
“德治”为乡村振兴提供精神智慧和精神力量
文明的乡风是一种软实力,能改善群众精神风貌、提高人的综合素养,为乡村振兴提供精神智慧和精神力量。乡风具有感染力、号召力。好的乡规民约、文明的家训家风、丰富的文娱活动有着“润物细无声”作用,能滋养人们的精神世界,不断提升其综合素养。文明的乡风还会让农民意识到自己是集体的一分子,进而参与到村务中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如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河南、山东等地的一些村民,自发拒绝走亲戚、出门聚餐,还规劝他人少出门,有的还主动当起志愿者,协助村委开展防疫工作,体现了责任意识,推动了基层民主自治。
乡风文明建设有利于弘扬勤劳善良、诚信友善等优秀传统文化之余,通过着力挖掘传统道德教育资源,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德治”为完善村民“自治”建设奠定基础
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有利于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村务管理,发挥村民管理乡村的主体作用,为村民“自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要推动文明乡风建设,需要重视村规民约等村民自治条例的作用,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作用,由村民自己商讨,将文明新风、健康生活、良好风俗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利用村规民约的约束力让村民自觉履行、互相监督,培养村民的规则意识和律己意识,形成村民自觉参与村务管理的主人翁意识。
“德治”是实现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乡风文明是群众精神富裕的表现,也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向往。人们的美好生活是由物质和精神共同组合而成的综合体,物质层面表现为吃好穿好,精神层面表现为心情喜悦,愉快幸福等的深刻内涵。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认识,一方面受制于个人的主观感受,也取决于现实条件及生活参照标准等客观因素。社会走进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已经逐步由“物质需求”转向“精神需求”,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精神文化追求成了人民幸福具体体现,成为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而乡风文明建设的核心就是满足人的精神需求。
(作者欧建雍系广西社科联常委、广西社会道德文化研究会会长、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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